《中国银行保险报》就巨灾保险新规专访公司副总经理王忠曜

来源: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对巨灾风险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发行巨灾债券有何意义?巨灾风险模型有何进展?

  围绕上述问题,《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再保”)旗下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再产险”)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忠曜。

   

  《中国银行保险报》:巨灾风险具有“低频高损”的特点,在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方面,已经取得了哪些进展?如何进一步完善?

  王忠曜:风险分散机制是巨灾保险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自我国建立巨灾保险以来,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持续围绕建立并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不断开展探索实践。

  国家层面,2016年,原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针对住宅地震保险这一全国性产品,明确了其包含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及财政资金在内的损失分担机制。2017年,财政部印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准备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规则。截至2021年,该机制的保险层提供30亿元/年的风险保障。2022年以来,机制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险层提供的风险保障上升至45亿元/年。

  地方层面,各地开办的地方性巨灾保险,充分结合地方特色,探索建立多层次的损失分担机制。例如,宁波巨灾保险损失分担机制以投保人、原保险和再保险为主,在此基础上又设置了巨灾风险准备金、巨灾基金和比例回调机制。

  我国巨灾保险损失分担机制已经建立并运行了近10年,但距离完备完善还存在一段距离,而建立全国统一的损失分担机制则需要更长期的探索和努力。

  考虑到巨灾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国家应坚持“政府推动、商业运作”原则,不断完善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下的包括保险、再保险、巨灾保障基金、巨灾债券等在内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让不同保障层次之间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相互补充。通过保险或再保险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防灾减灾救灾技术和服务,承担合理的灾害损失;通过巨灾基金实现保险资金的跨期积累,为罕见巨灾提供足额的赔付资金;通过发行巨灾债券等金融手段,发挥资本市场优势,进一步拓宽灾害风险分散渠道。

   

  《中国银行保险报》: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模型是提升巨灾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一环,贵公司在建立巨灾模型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忠曜: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性,巨灾管理无法照搬其他国家的数据和模型,只有依据自身情况设计模型,才能更为准确地计算出贴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巨灾风险损失。

  中再产险于2018年设立国内首家专注巨灾风险管理的保险科技公司,随后联合中国地震局、北师大、中国保险学会等单位研发中国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巨灾模型;联合中国气象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合作研发中国首个台风巨灾模型。目前,中再产险正全力推动商业化版本中国洪涝巨灾模型研发工作。

  中国地震巨灾模型已迭代更新至3.6版本。该模型在保险行业获得广泛应用,避免了我国保险业被国外模型公司“卡脖子”的局面出现,有力提升了我国地震风险的量化能力水平。另外,模型成功应用于我国2021年—2030年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工作。

  中国台风巨灾模型已迭代更新至2.4版本。该模型包含万年尺度近30万场台风事件,考虑了风场、降雨、风暴潮、洪涝多灾因实时动态耦合作用,包含百余种不同结构、用途、高度、年代的建筑物台风易损性曲线集,支持海上风电、输配电网等特殊标的风险分析。模型能够提前量化实时巨灾事件损失,可服务政府、产业、行业风险减量管理。

  中国洪涝巨灾模型已迭代更新至1.5版本。模型包含了反映中国季风气候降雨特征的万年情景降水随机事件集,构建了考虑工程调度的河道泛滥型洪涝模型、全国网格化水文水力模型、城市洪涝模型等,实现了全国范围的河道泛滥型洪涝、暴雨内涝、山洪灾害的巨灾风险模拟,预计于2024年末前正式发布2.0商业化版本。

   

   《中国银 行保险报》:如何丰富新型风险分散渠道?发行巨灾债券有何意义?

  王忠曜:2021年10月1日,由中再产险发起的国内首只巨灾债券在中国香港成功发行。本次成功发行开创了在港设立特殊目的保险公司的先河,标志着我国巨灾债券发行由国际市场主导向国内市场过渡的重要突破,对于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巨灾债券运行一年,于2022年9月30日期满,未触发赔付。巨灾债券的发行,一是完整实践了巨灾债券从设立特殊目的保险公司(SPI)、发行、期满、注销的全流程操作,巨灾债券各项功能作用得以验证,此外还协助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完善了全流程中涉及的各类政府政策的修订和出台。二是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投资者成功获得巨灾债券收益,公司得到了巨灾风险保障,国内巨灾风险分散渠道得到了拓宽。

  从发行的战略意义上来看,主要表现如下。

  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巨灾债券是由保险、再保险公司发起的新型风险管理工具,是国际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巨灾债券,是对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建立国内巨灾风险分散新渠道。发行巨灾债券,搭建多渠道、高效率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对于做好公司巨灾风险管理、保持巨灾保险业务长期可持续快速发展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台风、强降雨灾害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做好巨灾风险的有效管理对于湾区建设至关重要。发行巨灾债券,实现湾区巨灾风险向资本市场的有效转移,是中再产险作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实践创新支持湾区建设的具体举措。

  有了2015年百慕大发行和2021年中国香港发行的两次成功经验,下一步,中再产险将发挥自身优势、总结宝贵经验,积极推动巨灾债券国内发行的探索和突破。

   

  《中国银行保险报》:当前,行业也在研究逐步形成“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风险保障体系。对此,您有何建议?

  王忠曜:建立“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风险保障体系,要坚持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充分领会金融保险工作的人民性要求。建立巨灾保险的初心就是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所以人民性要贯穿巨灾保险发展之始终。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最主要的保障需求,首先要解决好灾害多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风险保障,集中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充分提高这些地区的保障覆盖率。其次,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实力和风险保障需求,建立起覆盖人群广、保障水平基础的惠民巨灾保险,针对可支配收入高、保障需求大的群体,鼓励保险公司积极介入,通过市场手段满足差异化保障需求。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创新惠民保险品种,完善民生综合保险,逐步将保障范围覆盖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及其他家庭房屋损失。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您看来,巨灾保险如何扩大承保范围?未来,贵公司在巨灾保险方面还有哪些发力点?

  王忠曜:一方面,加大巨灾保险承保力度。从机制上开展巨灾业务,加快推进巨灾保险立法工作,将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支持和规范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内;推动中央、地方财政通过财税政策激励巨灾保险市场,满足巨灾保险需求;处理好灾害保障的时空侧重,分析研究主要灾种的时空分布特点,跟踪时空迁移趋势及年际变化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保障体系;建立起完备的巨灾保险产品供给体系,覆盖多种灾害类型,满足差异性需求。

  另一方面,发挥保险业在风险减量的优势,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加强科技创新,把巨灾保险服务渗透到灾前、灾中、灾后全流程中,通过风险减量服务提升民众和政府对巨灾保险的获得感,从根本上释放巨灾保险的需求潜力。

  未来,中国再保在巨灾保险方面的发力点主要包括:一是建设巨灾保险制度和巨灾保险项目,提供巨灾再保险保障,开展巨灾科技创新等。配合监管部门,协同行业主体,积极参与制度顶层设计,配合产品开发,开展费率测算。二是参与多层次损失分担设计,持续为巨灾保险制度提供承保能力。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提供再保保障,推动地方巨灾保险项目落成和长期运行。四是加强巨灾保险产品创新,持续做好台风、降雨、洪水主要自然灾害的深化研发,开展降雪、冻雨、寒潮、极端温度等灾害的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五是与中再巨灾风险管理产生联动机制,持续迭代完善巨灾模型产品,增加计算能力,使巨灾模型、大数据、区块链、3S技术及云服务等科技手段有效地融入全流程业务和风险减量服务,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数字化和精细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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