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售“中再资产—锐祺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5日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再资产—锐祺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中再资产—锐祺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本产品于2015年7月24日完成销售工作,自此本产品销售相关法律文件全部签署完毕,产品成立。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产品发行规模3000万元,投资期限为1年。我司向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本产品金额为600万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司股权的10%,其与我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即中再集团系统内部委托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7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年底,总资产302.38亿元,净资产97.84亿元。

  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司属于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为我司的参股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产品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

  (二)定价依据

  以同时期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同类资管产品的收益率为参考,结合考虑流动性及风险溢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水平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产品依据1元净值认购。本产品的年管理费率为0.8%。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产品的收益根据产品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产品合同的生效条件: 资产管理产品销售期结束并完成验资。

  本产品合同的生效时间:指本资产管理产品销售期结束并完成验资之日,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

  本产品的履行期限:自产品成立到产品终止日。本产品投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经管理人、托管人和代表产品份额2/3以上的份额持有人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的续期协议,予以展期;或满足合同约定中产品合同终止的情形,产品终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我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了金融产品投资专业委员会(2015年第6次),以现场审议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

  我司召开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再资产—锐祺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的议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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